2022浏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常见问答
一问:小学一年级入学按什么方式进行?
答:1.小学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城区(淮川街道、集里街道、荷花街道、关口街道)各公办小学,由街道教育发展中心根据辖区生源、学位等实际情况划定招生区域,经街道办事处审定,报教育局批准,并予以公示后,再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顺序接收学生。农村人口居住密集地学校参照城区学校生源排序注册入学,其余农村学校原则上依据“房户一致”的原则就近入学。全市小学起始年级班额,除城区和少数人口密集的乡镇小学按50人控制外,其余学校原则上均控制在45人以内。
⑴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浏阳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所有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暂未办妥,以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产权信息证明或商品房备案合同为依据。)
⑵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浏阳城区,其父母在浏阳就业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在城区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浏阳城区,其父母在浏阳就业但在城区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城区的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浏阳城区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浏阳城区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⑶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浏阳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浏阳城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浏阳城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
⑷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浏阳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浏阳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⑸无户无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浏阳城区就业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浏阳城区居住证和浏阳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年限必须满一年,下同)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特别提醒: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且拥有产权比例必须超过50%;另外,所有已购买商品房但实际未于2022年3月1日前交房的,均不纳入学区公示范围,也不能按“有房”排序入学。
②根据2021年7月21日我市发布的《浏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新购住房若是在2021年7月21日政策发布后购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时间<网签系统时间>为准,下同),以2022年3月1日为交房时间上限,若是在政策发布前(2021年7月21日前)购房的,今年执行过渡期政策,交房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8月1日。
③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且祖孙三代户籍在同一户主名下,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公安、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可视为有房。前提是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实无房产,必须提供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④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新购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自前业主以此房产为依据入学之日起满6年方能再次以此房产为依据入学,未满6年的业主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件(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下同):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③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备案合同、或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或产权信息证明等,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下同);④儿童出生证明;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在浏阳城区有户籍无房产者,须另提供现租住房证明(下同):①租住单位自管产权房的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证明;②租住直管公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须提供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证明。③租住私人房产的须提供有效《租房协议》和社区(村组)证明。〔租住私人房产的在区分排序类别时,只能划为“有户无房”的第二类,即排序为第四类〕
3.城区部分公办小学(具体学校见各街道学区划分表)统一于8月5日-8月11日在浏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接受新生网上报名(8月5日零时报名通道开启,8月12日零时报名通道关闭)。经各街道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审验有关材料,并在公安部门核查户籍和居(租)住信息,在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以及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核查房产信息,在人社部门核查社保信息后,再按生源排序和微机派位确定并适时公布各校新生名单。
个别小学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校进行登记,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指导街道教育发展中心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如街道内无学位统筹安排,则由市教育局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确保入学。
4.长郡·浏阳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由学校制定办法报经开区社会发展协调中心审定(需先与北盛、洞阳镇政府会商),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问:2022年全市小学毕业生有多少?小学升初中的基本政策主要有哪些?
答:2022年,全市有小学毕业生17289人。小学升初中的基本政策为:
1.公办初中招生实行“单校划片”,即以毕业小学的学籍为依据,每所小学对应一所中学,实行划片招生。城区集里街道新屋岭小学、进校附小和奎文小学实行“多校划片”,三校毕业生由集里中学和道吾中学共同接收,具体办法见集里中学和道吾中学学区划分表。全市初中起始年级班额,除城区和少数人口密集的乡镇中学按55人控制外,其余学校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
※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属非浏阳户籍,在浏阳无房产,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浏阳就业的小学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或随法定监护人就读。
2.各公办小学毕业生,入读所属初级中学只须凭学籍证明(或学生手册,或素质教育报告册,下同)报名。新屋岭小学、进校附小和奎文小学的毕业生,需另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或无房证明)。
3.城区浏阳河中学、集里中学、荷花中学、关口中学和道吾中学统一于8月5日—8月11日在浏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接受新生报名(8月5日零时报名通道开启,8月12日零时报名通道关闭)。除“划片”范围内的学生外,所有需跨片区就读的学生,经街道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审验有关材料,并在公安部门核查户籍和居(租)住信息,在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核查房产信息,在人社部门核查社保信息后,由学校根据生源及学位富余情况,参照小学生源排序办法和微机派位确定并适时公布各校新生名单。�6�8�6�8�6�8
个别初中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符合条件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则由市教育局按照小学生源排序办法和相对就近的原则,通过微机派位统筹安排。
4.长郡浏阳实验学校和一中高新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由学校制定办法报经开区社会发展协调中心审定(需先与北盛、洞阳和永安镇政府会商),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三问: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有什么规定?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相关规定,凡年满六周岁儿童依法注册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原则上以当年8月31日为准,部分农村学校可根据学位富余情况适当延迟。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根据实际可适当放宽。
四问:现役军人、长沙人才绿卡持有人、我市“企业家绿卡”持有人、企业专业英才和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子女入学有何政策?
答:符合优待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按《长沙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22〕1号)执行,长沙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按《长沙人才绿卡管理服务办法(试行)》(长人才发〔2017〕8号)执行,“企业家绿卡”持有人子女入学按《浏阳市“企业家绿卡”实施办法》(浏政办发〔2018〕24号)执行,经我市认定的专业英才子女入学按《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专业英才服务工作的有关措施》(浏人才发〔2019〕3 号)执行,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子女入学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以上符合政策人员,请于8月3日—8月5日带卡(或相关证明)、房户和出生证等资料,到市教育局413室审核,教育局审批同意后,8月12日领取审批表,凭审批表当日到相关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五问:棚户区改造被征收人的子女可以在原学区入学吗?
答: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被征收人,自货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被征收人子女可凭征收补偿协议,自愿选择在原被征收房屋的学区或新居住地的学区入学。如拆迁协议为住房安置,但已超过两年实际未交付住房的,可凭街道办事处证明作为“有房”依据入学。如拆迁协议为货币安置,但还未购房现实际租房居住的,两年内选择原住地学校可视为“有房”,选择新住地学校须凭有效购房合同方能视为“有房”(可允许暂未交房),现租住房不能视为“有房”。
六问:义务教育阶段的进城(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否在当地入学,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对于符合政策的义务教育阶段进城(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当地就读。
1.小学入学:
①具有浏阳非城区户籍且无房产须在城区入学者(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租住地对应的小学,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件: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③现租住房证明;④儿童出生证明;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⑥浏阳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参保年限必须满一年以上,下同)。
②在浏阳无户无房者(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租住地对应的小学,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件: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③居住证(发证时间必须满一年以上,下同);④儿童出生证明;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⑥浏阳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2.初中入学:
进城(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接受小学教育后,要求入读浏阳城区公办初中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租住地对应的初中,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件: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③现租住房证明(进城务工者提供)或居住证(外来务工者提供);④浏阳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⑤毕业小学所属初中的同意证明(只需进城务工者提供,外来务工者不需提供);⑥学籍证明。
七问:需跨片区就读(含“外地回浏”和市内跨片)的小学毕业生,如何办理手续?
答:1.外地回浏入学初中:具有浏阳户籍或房产,在外地就读需回浏阳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简称“外地回浏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房产所在地(或实际租住地)对应的初中,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件: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③房屋所有权证(或租住房证明);④学籍证明。
2.市内跨片入学初中:本市内因住房搬迁以及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需跨片区就近入学的小学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房产所在地(或实际租住地)对应的初中,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件: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③房屋所有权证(或租住房证明);④毕业小学所属初中的同意证明;⑤学籍证明。属工作调动者还须另提供单位证明。
八问:民办学校如何招生?
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管理”原则,由市教育局统筹核定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必须优先满足本市入学需求,在本市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经长沙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在长沙市其他县市区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应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不得以任何欺骗和强制手段招揽生源,不得违规签订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报名费,严禁提前收取学生学费,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今年我市有新文、振龙、嗣同、新弘和石齐五所民办学校参与义务教育招生,招生办法需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其中石齐学校招生办法需先报经开区社会发展协调中心审定,再报教育局批准)。新文、嗣同、新弘、石齐、振龙学校的小学和初中均统一于8月5日—8月11日在全市招生平台接受新生报名,学生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浏阳市户籍或者房产均可报名,报名时须上传如下证件: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③房屋所有权证(在浏阳无房产者不需提供);④儿童出生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入读小学提供);⑤学籍册(入读初中提供)。如在浏阳无户籍亦无房产,则须另上传浏阳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和居住证。
九问:公民办学校如何统筹同步招生?
答:义务教育阶段今年继续实行统筹同步招生,城区初中录取批次为先浏阳市艺术学校初中部,再各基地学校体艺后备人才选拔,然后是民办学校,最后是其他公办学校。小学录取批次为先民办学校,再公办学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新生一经上一批次录取,则不得再参与其他学校下一批次招生。
城区部分公办学校和五所民办学校统一实施新生网上报名,学生可同时报名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可同时选择多校报名,按个人意愿选择填报民办学校(小学五所:新文、嗣同、新弘、石齐、振龙;初中四所:新文、嗣同、新弘、石齐),并根据意愿,形成志愿一至五(或四)完成填报,根据志愿顺序的人数多少确定学校录取顺序,当某民办学校初审合格人数超过下达计划数,实行摇号录取(上一学校已经录取的学生除外)。公办学校、相关民办学校报名网址和具体办法市教育局将在浏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浏阳市政府网(http://www.liuyang.gov.cn/)统一发布。家长需按报名要求提前准备好须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报名时按要求上传。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采用小学部毕业生直升方式入学。若初中部学位不能满足小学部毕业生的入学需求,有直升意愿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若初中部招收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后学位仍有空余,公办学校可接受划定片区内的学生报名,民办学校可接受该校招生区域内的学生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则报名空余学位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十问:2022年我市在规范招生行为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市委、市政府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高度重视,2016年下发了《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浏办发〔2016〕10号)文件,2017年下发了《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补充通知》(浏政办发〔2017〕17号)文件,我局依据上述文件制定并印发了《浏阳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浏教通〔2022〕号)。今天,市政府又召开了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部署会议,明确由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教育局负责解释,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协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同时,市教育局在规范招生行为方面还将采取下列举措:
一是加大督查力度。招生期间,浏阳市纪委市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及我局督导、普教、职教等部门将联合组成督查组,进行巡视、督查,以规范招生行为。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二是建立约谈制度。凡是在招生过程中违规招生的学校,其学校主要负责人将由市教育局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完善举报制度。设立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731-83682000,接受大家的监督,并受理对学校、培训机构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学校“一把手”的责任,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年终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核降等处理。对民办学校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民办培训机构违反政策,限期整改,直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