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东莞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初级中学,各有关普通高中: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形成多渠道升学、多样化成才的普通高中办学模式,鼓励支持办好特色普通高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推进学生特长培养模式多样化,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培养各类专门人才,满足特长学生的发展需要,今年我市相关普通高中将继续招收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科技类特长生(具体招生计划待5月中下旬与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同公布)。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报名及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
特长生招生类别分为体育类、艺术类、信息技术类和科技类等四个类别。各个类别的具体招生项目如下:
(一)体育类:经批准的国家、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相应项目,或市教育局规划的联合办运动队的项目,或代表东莞市组队参加国家、省体育比赛的项目,具体包括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游泳、田径及经批准的其它项目。
(二)艺术类:包括美术、声乐、器乐、舞蹈。
(三)信息技术类:不细分具体招生子项目。
(四)科技类:科技创新、电脑机器人、航空航天模型。
二、考试组织方式
体育类特长生由招生学校自行制订报名办法、考试办法,并报市中招办核准,招生学校按要求自行组织本校各招生项目的专业考试工作,并由市中招办依据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录取。
艺术类、信息技术类特长生由市中招办举行全市统一考试,并由市中招办依据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录取。
科技类特长生采用“统考+校考”考试方式。“统考”采用笔试考试方式,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科技素养,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校考”由各招生学校分别组织,考试形式、考试办法由各学校结合自身特点自行制订并报市中招办核准,由市中招办依据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录取。
三、招生项目、报考资格及报考流程、考试及录取方式
本市户籍考生及符合我市普通高中报考资格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根据以下各类特长生招生项目、报考资格及报考流程进行报考:
(一)体育类
1.招生项目
招生学校经认定可以招收的体育项目。
2.报考资格
考生在初中阶段必须参加学籍所在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和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或与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东莞市中小学体育艺术联合会同级别、同类型单位主办的比赛,成绩符合下列A类或B类资格条件,并满足所报考学校招生简章所列出的其他条件。
(1)A类资格
①田径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I.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含三级);II.在市级以上比赛中成绩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等级标准;III.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前八名。
②游泳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I.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含二级);II.在省级以上比赛中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III.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前八名;IV.在市级以上比赛中前四名。
③武术、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及经批准的其它项目。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I.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含二级);II.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前八名;III.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前四名。
(2)B类资格
①田径
符合以下条件:在市级以上比赛中比赛成绩排在九~十六名。
②游泳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I.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II.在市级比赛中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等级标准。
③武术、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及经批准的其它项目。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I.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证书;II.在市级比赛中获前八名。
3.报考流程
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先按报考类别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交在读学校。在读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后在《报名登记表》中“在读学校审查意见”栏加具“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后交回考生。考生带备《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料复印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于招生学校指定时间内自行到招生学校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工作安排见招生学校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后,安排考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特长生术科考试。
每位考生最多可以申报并参加三所学校的体育特长生招生术科考试。申报多所学校的,必须为同一招生类别的同一招生项目,不能跨招生类别和招生项目申报(如某考生,可以同时申报东莞高级中学、万江中学、麻涌中学体育类别的足球招生项目,但不能同时申报东莞高级中学体育类别的足球招生项目和麻涌中学体育类别的田径招生项目)。每位考生特长生项目不可兼报,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参加术科考试,选择两个项目以上的,视为弃权。网上报名的学校和招生项目必须与市中招办审核同意的学校和招生项目一致,不一致的,视为弃权。
4.考试方式
体育类特长生由招生学校自行制订报名办法、术科考试办法等并报市中招办核准,招生学校按要求自行组织本校各招生项目的术科考试工作,并由市中招办依据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录取。具体测试内容、评分标准、注意事项等见招生学校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类特长生术科考试,考试后由招生学校公布考生的术科考试成绩。体育类特长生术科考试成绩由招生学校上报,具体上报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5.填报志愿及录取方式
填报志愿时,考生可在提前批填报已参加考试的招生学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志愿。录取时,分别划定各所招生学校不同报考类别的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招生学校划定的特长生术科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不低于60分)的特长生,再按其志愿顺序、特长生术科考试成绩、招生学校的招生名额、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排位情况依次择优进行录取。录取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人数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录取人数不足时,再录取第三志愿。在志愿、特长生术科考试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排位情况择优录取。已被提前批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未被提前批志愿录取的考生,则自动转到下一批次录取。
被录取的特长生,高中阶段只能就读相应的专业班。
6.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对于获得体育类特长生A类资格的本市户籍考生,在六大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500分;在除六大校外其他学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300分。对于获得体育类特长生B类资格的本市户籍考生,在六大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600分;在除六大校外其他学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400分。
对于获得体育类特长生A类资格的随迁子女考生,在六大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550分;在除六大校外其他学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350分。对于获得体育类特长生B类资格的随迁子女考生,在六大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650分;在除六大校外其他学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450分。
(二)艺术类、信息技术类、科技类
1.招生项目
包括艺术类(含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信息技术类、科技类(包括科技创新、电脑机器人、航空航天模型)。
2.报考资格
(1)艺术类
在初中阶段获市、镇街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市直属学校校级以上竞赛奖励者。
(2)信息技术类
在初中阶段获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联赛(NOIP)初赛市三等奖或复赛广东赛区三等奖以上者;获广东省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省三等奖以上者;获广东省信息学奥林匹克重点中学邀请赛省三等奖以上者;参加2019年由CCF主办的CSP-J/S非专业级软件能力认证第一轮、第二轮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3)科技类
初中阶段,在市级教育部门主办的科技类竞赛或对应的省级比赛中获得相应奖励的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①科技创新类:获得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二等奖及以上,或成功申请国家专利的。
②电脑机器人类:获得市中小学电脑机器人竞赛市一等奖或省中小学电脑机器人活动(实体类、虚拟类)省二等奖及以上者。
③航空航天模型类:获得市中小学航空航天模型比赛市一等奖者,或获得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遥控类项目个人前八名或团体前六名者。
原则上,考生所取得上述各类奖项应为考生参加学籍所在地市、省教育部门所承办的相关比赛中获得;若取得外市或外省教育部门举办比赛相应奖项的,应为考生在当地就读期间获得的,并同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3.考试方式
(1)艺术类特长生、信息技术类特长生由市中招办举行全市统一考试,并由市中招办依据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录取。
(2)科技类特长生采用“统考+校考”考试方式。统考、校考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统考*30%+校考*70%”合成最终科技类特长生总分,由市中招办依据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录取。“统考”考试形式为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科技素养,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市中招办考试后公布成绩至考生本人;“校考”具体考试内容、评分标准、注意事项等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确定,考试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章程于考前并报市中招办核准后在各招生学校网站公布。考生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科技类特长生“校考”,科技类特长生“校考”考试成绩由招生学校考后公布至应考考生并上报至市中招办,具体上报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全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时间为6月2日,上午8:30开始,时间约半天~一天(各类型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视报名考试人数而定),考试地点为东莞市第六高级中学(地址:寮步镇文昌路6号,松山湖大道旁)。信息技术类、科技类特长生统考考试时间为6月3日上午8:30开始,时间半天,考试地点为东莞市第六高级中学(地址:寮步镇文昌路6号,松山湖大道旁)。各初中学校应按项目类别分别指派一名教师作为领队,并统一组织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报到。考试后公布考生的特长生考试成绩。艺术类、信息技术类特长生的考试程序、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4.报考流程
具有艺术类、信息技术、科技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先按报考类别填写好相应《报名登记表》交在读学校,报考科技类特长生的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应填报意向报考的三间招生学校,并按照所填志愿按时参加报考学校所组织的“校考”。在读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后在《报名登记表》中“在读学校审查意见”栏加具“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在读学校收齐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将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分报考类别填写好《获推荐资格考生汇总表》,连同考生的《报名登记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于5月26日前上交到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安排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特长生考试。
每位考生最多可以申报三所学校的特长生。申报多所学校的,必须为同一招生类别的同一招生项目,不能跨招生类别和招生项目申报(如某考生,可以同时申报东莞高级中学、万江中学、麻涌中学艺术类别的美术招生项目,但不能同时申报东莞高级中学艺术类别的美术招生项目和麻涌中学艺术类别的音乐(声乐)招生项目)。每位考生特长生项目不可兼报,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参加测试,选择多项测试的,视为弃权。网上报名的学校和招生项目必须与市中招办审核同意的学校和招生项目一致,不一致的,视为弃权。
5.填报志愿及录取
填报志愿时,考生可在提前批填报已参加考试的招生学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志愿。录取时,分别划定各所招生学校不同报考类别的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特长生考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的特长生,再按其志愿顺序、特长生考试成绩、招生学校的招生名额、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排位情况依次择优进行录取。录取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人数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录取人数不足时,再录取第三志愿。在志愿、特长生术科考试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排位情况择优录取。已被提前批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未被提前批志愿录取的考生,则自动转到下一批次录取。
被录取的特长生,高中阶段只能就读相应的专业班。
6.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对于获得艺术类、信息技术类、科技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本市户籍考生,在六大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600分;在除六大校外其他学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480分。
对于获得艺术类、信息技术、科技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随迁子女考生,在六大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650分;在除六大校外其他学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530分。
四、保障措施
市教育局成立中考特长生考试领导小组,由基础教育和信息化科、纪检监察室、德育和体卫艺科、招考办、教研室及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对有关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
学生、家长、教师和广大社会人士对特长生资格考试中认为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异议的,可向市教育局中招办反映,中招办应及时受理和反馈。
附件:1.东莞市2020年特长生资格考试汇总表
2-1.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2-2.艺术特长生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美术类)
2-3.艺术特长生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声乐、器乐、舞蹈类)
2-4.信息技术特长生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2-5.科技类特长生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3-1.特长生考试程序、内容及评分标准(美术类)
3-2.特长生考试程序、内容及评分标准(声乐、器乐、舞蹈类)
3-3.特长生考试程序、内容及评分标准(信息技术类)
3-4.科技类特长生统考笔试考试须知
东莞市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