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
 
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精神,结合教育部最新公布的艺术类新增本科专业目录,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起,新增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纳入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其中,报考流行音乐、音乐治疗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报考摄影、书法学、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以下简称“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调整后,音乐类、美术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如下: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治疗。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下设各专业(含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等)。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广播电视编导。

其中,摄影和书法学专业,如高校组织校考,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如高校要求考生除参加校考外,还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高校的要求执行;如高校仅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则考生必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以上仅列出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

请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县(市、区)招办和有关中学。

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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