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省籍青年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加分申请,现场确认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
3、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不在报名时进行申请,但须于4月30日前将经市、县、乡三级(省直管县经县、乡两级)卫生计生部门审定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由报名点汇总后,报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二) 申请优先录取的程序
1、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军人直系子女录取优待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5号)执行。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按照冀招委普﹝2015﹞4号文件要求,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登记,同时上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登记。
十四、报考科类有哪些?
1.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有: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考生报名时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艺术类考生报名时还需选择具体类别,比如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舞蹈类、美术类和其他不参加艺术统考(原艺术联考)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参加体育总局组织文化考试的体育单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可以选择体育文或体育理。
2.对口招生报考专业类有: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考生须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对应的专业类。
现场确认后不再更改考试科类和对口专业类。
十五、报考艺术类考生如何选择“艺术考试类别”?
我省艺术统考(原艺术联考)类别有音乐(分声乐和器乐)、舞蹈、美术三类。报考艺术(文、理)科类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专长和报考专业选择相应的艺术统考类别。如果只报考我省艺术统考涉及不到的专业,考生可选择“其他不参加艺术统考类”。选择了艺术统考的考生,需参加相应专业统考,可报考使用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专业和需要相应专业统考合格的普通高校艺术专业,也可参加普通高校组织的我省艺术统考涉及不到专业的考试和录取。但考生选择“其他不参加艺术统考类”后,不能参加艺术统考的考试和录取。
十六、我省是否组织高水平艺术团全省统一考试?
我省不组织高水平艺术团全省统一考试。报考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可直接到报考普通高校参加相关的考试。
十七、我省对于考生兼报是如何规定的?
艺术(文)、体育(文)考生可兼报文史,艺术(理)、体育(理)考生可兼报理工。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与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两者不能兼报。
十八、考生为什么要签订《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为了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使每一名考生都阅和了解国家教育考试的《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涉考条款等法规、规章,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教育部提出要求,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
考生在考试中违反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内容,将会把违规行为记录到考生的电子档案中,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十九、报名和参加各种专业(专门)考试时是否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关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知》(冀招委普[2007]44号)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各种专业考试及高考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无法读取的考生应及时通过公安机关绿色通道进行补办,如因办理不及时影响高考报名,后果由考生自负。高一和高二年级的学生也应尽早办理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