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信息确认
(一)考生信息确认是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重要的工作环节。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必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并按附件1的内容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有关信息进行确认,务必确保信息准确,其中“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信息比对,比对结果不一致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信息为准,予以覆盖替换。对已确认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向广西招生考试院上报考生信息时间。
1. 2017年11月16日17:3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退役士兵专升本的报名信息并上报有关审核材料。上报的审核材料包括高考报名信息登记表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复印件等。所有复印材料的原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2017年11月17日12:00前,上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指纹信息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信息;其他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指纹信息于2018年3月16日前上报。
3.2018年4月5日前,上交体检表。
4.2018年4月20日前,上交《体检终检申请表》和残疾考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6)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
5.2018年4月25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经公示后的外省迁入人员高考报名信息、考生加分资格信息、专项计划资格信息。考生相关资格信息均以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确认结果为准。经公示、确认后的上述信息,还应填报相应的分类汇总表(附件7、附件10、附件11、附件12、附件13),并通过考务平台发送至广西招生考试院存档备查。
(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因此,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报考科目等)均以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2018年4月25日17:3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请有关学校及考生务必认真逐字逐项核对相关信息,严格履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手续,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避免因考生信息错误导致影响考生考试、录取和学籍电子注册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对考生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对户口在市辖区的考生,采集“户口所在地”信息时必须详细到具体城区,且与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五)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在上交经公示后的考生加分资格分类汇总表和专项计划资格汇总表后,于2018年4月25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对考生符合“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边境县考生、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条件的加分信息以及符合专项计划资格条件的考生类型信息进行勾选确认。对于符合资格人数较多的项目,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委托报名站负责勾选,但是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必须严格复核,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其余资格项目由广西招生考试院负责确认。
(六)网上报名系统信息确认和修改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16日17:30前,各报名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确认。该时间节点之后,报名站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报名站所在市、县招生办(考试院)修改。
2018年4月6日17:30前,各市、县招生办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县、市招生办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县、市招生办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审批后修改。
2018年4月25日17:30前,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批后修改。
八、报考收费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12号、桂价费〔2010〕47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育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报考费、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小语种口试报考费在高考报名时一并通过网上缴交。
九、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报名工作
(一)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检查指导,严格把关。
(二)切实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突出强调对户籍和学籍的审核。防止弄虚作假,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得报名资格。
(三)严格对享有加分政策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对象的审查审核,严防遗漏或者弄虚作假。
(四)认真履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等学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公开考生资格信息。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类别、资格条件等。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信息(网址:http://gs.gxeea.cn/)至少保留至当年年底。市、县级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至少保留至当年8月底。
(五)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在确认前考生所有报名信息时必须反复核对,特别是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致,并在确认后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给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六)各地要加强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宣传,确保这三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要做好报名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宣传,确保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实到位,要把报名工作的有关信息传达到辖区内的报考单位及辖区内的所有中等职业学校,特别要重点提示考生“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严禁考生在高考报名后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针对报名期间中职毕业生可能在外地实习的情况,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要制定便于考生报考的办法,报名体检等工作尽可能安排在同一时间段内完成。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期间,广西招生考试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报名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将责成当地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八)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十、其他
(一)2018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广西招生考试院将另文通知。
(二)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负责制定辖区内报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考场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以设区市为统计单位,报考人数不足10人的,不单独设立考场,考生统一集中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自治区统考项目时间安排。
1.全区艺术统考:2017年12月2日至8日。
2.全区体育高考:2017年12月11日至18日。
3.英语听力口语考试:2018年3月10日至12日。
4.小语种口试: 2018年3月17日至18日。
5.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2018年4月19日。
(五)本通知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加分政策及审核程序
5.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
9.广西2018年普通高考符合各类资格项目的考生名单公示(式样)
10.XX市2018年普通高考享受加分政策资格名单分类汇总表
16.残疾人报考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