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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01 13:52 文章来源:阳光高考学习网 点击次数:121
问: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考资格有什么特别要求?
答: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我省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各类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认真把好报名关。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而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资格。2018年报名时,将进一步加强对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资格、考生户籍、学历审核,加强对考生“三侨生”、少数民族考生等照顾加分资格的审核,切实维护普通高考的公平公正。
问:单考单招类考生是否须参加统一报名?
答:单考单招类是指高校单独组织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考生以及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等。属此类考生的都必须进行网上统一高考报名,凡属单考类考生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须在报名时同时选择考生科类及考试科目。值得注意的是,参加普通高校单考单招类考试和自主招生考试的特殊考生,要主动加强与具有单考单招和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有关院校联系,并按照有关院校的规定和要求,准时参加院校的有关测试。
问:高职类考生高考报名要注意什么?
答:高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考生,应届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所持有的证书,最多可选三种。
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报名参加2018年1月份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或2018年3月份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证书后,需在2018年4月3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否则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问: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高考报名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为防范“高考移民”,我省加强对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资格审查。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其中应届生除具备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报名时,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考生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问: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可否报考普通高考?
答:否。根据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凡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均不得报考普通高考。在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资格审查,加大对报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报考普通高考的现象发生,全力维护普通高考的正常秩序。
问:未办好身份证的考生,如何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答:未办好或未能提供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请于2017年12月6-10日携带户口薄到所在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陆密码,并严格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没有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系统不能自动校验考生信息,因此,考生要特别注意核对输入的姓名、身份证号、指纹信息等信息是否准确。
问: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如何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所有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必须达到规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要求,才能参加相应批次的录取。
未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级)的考生,包括高水平运动员考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生、单考单招考生、艺术类考生、体育类考生、文科类考生和理科类考生,以上类别考生凡选择文科考试科目组且不具备物理、化学、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或选择理科考试科目组且不具备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可申请参加我省2018年6月举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须留意2018年6月学业水平考试报考报名有关通知。
问: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资格审核有何工作指引?
答: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高考报名资格,该文附件印发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列举了各类认定事项的具体情况和处理指引,随迁子女考生可对照具体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审核。
问:我省随迁子女2018年应如何报考?
答:符合报考条件并提出申请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在高考报名前向就学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汇总,并分送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审核、认定工作。由于随迁子女报名证明材料较多,各地市的情况有所不同,各地市招生办将根据当地随迁子女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到所在地市招生办咨询办理流程,并按有关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问:随迁子女高考报考,须携带哪些证明材料?
答:随迁子女高考报考,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包括《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土地承包合同》、《务农劳动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考生家长为企业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前在广东省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三年的证明。
本文原地址:http://www.yggk.org/dt/gd/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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